律师解析:关于赔偿问题的探讨,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相关信息,空难中失去亲人以及遭受身体伤害的乘客所能获得的赔偿主要由两大块组成: (1)由航空运输运营商(即航空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 (2)保险公司所提供的赔偿,这其中不仅涵盖了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同时也包括了乘客自行购买的其他类型的意外保险或意外医疗保险等。 其次,对于已经购买了航空意外保险的乘客而言,他们将有机会同时从航空公司和保险公司处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 第三条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应当在下列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民用航空法》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 (二)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 (三)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 第四条 本规定第三条所确定的赔偿责任限额的调整,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五条 旅客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的,此项保险金额的给付,不免除或者减少承运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